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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的劳动工伤法律问题-从一起工伤索赔案谈起/李菡君
几点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的劳动工伤法律问题
-----从一起工伤索赔案谈起

李菡君 李继忠

【内容提要】工程领域中工伤保险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笔者结合办理的一起工伤索赔案谈谈几点关于工程施工领域的劳动工伤法律问题,希望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施工企业 工伤 工程 工伤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引言

2014年11月13日下午全国政协在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议题是“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们认为,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工人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筑业是工伤风险比较高的行业,建筑施工的一线员工大部分是农民工,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较低,发生工伤后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工伤维权问题较为突出。解决好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对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委员们建议,解决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要用“按项目投保、造价提取、总承包企业一次性缴纳、全员覆盖”的工伤保险参保方式,大幅度提高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委员会们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比较切实可行,建议继续修改完善,尽快出台。同时,要深入研究劳务公司在施工分包过程中如何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建议修改《建筑法》相关条款,依法规范建筑业市场管理,明确政府和建设单位的责任。要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科学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确保工伤保险费用来源,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劳动关系确认机制,落实和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建立健全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查处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职工工伤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一部分 事件经过

葛洲坝某公司作为承包方,承接了业主为广州某公司14合同段高速工路工程项目。葛洲坝某公司下属项目部于2013年10月将14合同段部分工序分包给了江西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进行施工。项目部和分包商之间签订了一份分包合同。

2013年5月24日,分包商工地一工人在工作时受伤,经过住院治疗及伤残鉴定,工伤为九级。在向法院起诉前,伤者曾寻求行政部门工伤处理,但是县人社局“以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伤者的工伤申请,由于县人社局拒绝受理伤者的工伤认定,故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原告的仲裁请求。由于伤者要价过高和(或)分包商出价太低,三方(含包工头)达不成协议。或许也有伤者受他人鼓动的原因,伤者将李四(包工头)、分包商、葛洲坝某公司告上县法院,法院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受理本案。葛洲坝某公司于2014年9月5日收到法院原告张三诉被告李四、分包商、葛洲坝某公司诉讼文书。2014年10月10日在当地法院第一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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