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养老保障公平性研究综述/孟海洋(2)
他认为该养老社会保障权兼具社会权属性和自由权属性,“社会权是在传统权利无法保障人作为人所应当获得的生活水准和生活质量时出现的,所以它维护的是人类尊严”,“只有在国家等外在公共力量积极援助下才能实现的基本权利”,而自由权则是指只要国家干涉个人就可以实现的权利。
(四)马克思社会保障学说
马克思社会保障学说实际上正是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由苏联首创,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保政策也是在该学说的指导下进行的。马克思在考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总产品分配问题是玖曾论述了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问题。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六项扣除”,其中“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其实就是就相当于社会保障基金。1912年列宁阐述了“工人最好的保险是国家保险”的思想从而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社会保障学说。列宁在《关于对杜马的工人的国家保险法案的态度》中明确提出“一切保险费都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
(五)福利经济学理论
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障制度是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的制度,其以福利经济学理论为依据。根据这一理论,“凡是能增加国民收入总量而不减少穷人的绝对份额,或者增加穷人的绝对份额而不影响国民收入的总量,都意味着社会福利的增进”。正如“福利经济学之父”主张政府通过实行勒紧税来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把富人交纳的一部分税款转移给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收入者以增加全社会福利。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思想保证和行动指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党的十八大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社会层面提出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党的十七大提出:“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公平”也必然成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公平原则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原则,作为再分配重要形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收入再分配来缓解老年贫困,保障低收入老年人群都能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养老保障公平性缺失与攻略
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因为历史的、观念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户籍制度等原因导致了其公平性的缺失。学者们在研究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时都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其不公平性,也有许多学者专门研究某一方面的不公平现状及解决措施。笔者收集和梳理了诸多资料,在此大致将我国养老保障公平缺失的情形分为代际公平缺失、区域失衡、“双轨制”运行、城乡不公和性别差异五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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