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养老保障公平性研究综述/孟海洋(3)
(一)代际公平性缺失及攻略
养老保险的代际公平是指“保证代与代之间养老保险责任和受益上的公平,既指同一时期相邻几代人之间的公平,又指现行养老保制度对以后各代人的公平利益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讲,养老保障的代际问题就是养老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唐俊认为:“社会保障的代际公平强调的是以发展的观念保证代际之间在参与分享社会保障资源和承担社会保障责任之中的平等。”然而代际公平却受到人么的忽视,“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产生的转制成本是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必须支付的代价”而我们国家现有的制度是将转轨的代价交给养老保险参保人去消化和承担,这对于身处转轨期的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而言不公平,唐俊认为:“这种不公平的做法严重扭曲了代际转移和代际再分配, 对于刚加入制度的“新人”来说, 不但要为政府承担一定的阿积累和赡养责任, 还要为自己将来养老进行积累, 因此, 缴费负担非常重。”“虽然政府迫于压力渐渐通过减持国有股, 增加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等手段承担起隐性债务的责任, 但是由于隐性债务数目巨大, 对于代际公平的认识仍然处于空白状态, 势必会严重影响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学者刘昌平、殷宝明采用“到期债务”定义,公国构造公示和精算模型测算了几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隐形债务、我国由“现收现付制”到“基金积累制”的转轨成本以及基金缺口的期限结构,得出结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财务不平衡的制度:在2006-2026年出现大量基金缺口,而之后又出现巨额基金盈余。”他们对此也提出了战略措施:一反面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并且继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严格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另一方面政府必须通过财政补贴、划转国有资产、做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方式科学合理地规划清偿和承担转制成本,并且在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缺口补偿完毕后应当逐步降低社会统筹账户缴费率,减少企业缴费负担。
(二)性别差异对待及解决措施
此问题其实即是近年来被受热议的退休年龄改革问题。陈卫民、李莹赞成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从而实现男女同龄退休,他们认为女性过早退休导致退休后收入水平较男性低,加上在职期间的男女工资水平差异,造成了女性退休后经济收入偏低的不公待遇。诸晓玲认为基于五大原因应当延迟女职工退休年龄:一是女性平均寿命提高;二是女性学历越来越高,初始劳动年龄提高;三是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四是男女养老金收益差异大;五是基于男女平等的客观要求。然而反对延长女性退休的学者认为:企业要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妇女自己也要继续购买保险,加重了妇女尤其是下岗女工的困难。并且50岁左右的妇女刚好处于更年期,其症状将影响工作的效率,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运转,如此,既违背了法律对妇女的特殊保护,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