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养老保障公平性研究综述/孟海洋(6)
第二,社会保障是建立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基础上的,研究者的著作或论文都多是从不同的的学科角度或者同一学科不同理论对养老保障问题进行探讨的,这当然具有开阔视野、齐放百花的优点,但同时也产生了正如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一样“碎片化”的缺陷,例如不同的作者提出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基于基础数据的不同而不同,可能产生的效果必然也有所差异,甚至对同一个问题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一方面说明了养老保障制度本身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在这一制度上的研究依然不够成熟,对策研究依然任重而道远。
第三,从大量文献资料上看来,无论是制度制定者或者研究学者们都是从理论演绎数据统计与分析上去进行制度设计或给出建议的,很少有学者“走出去”关注过参保者的实际情况。例如现在很多企业为都实行基本工资制度,津贴或者其他名目收入占了很大部分,统计表中冷冰冰的数据不能反映出真实情况,以此得出的结论也必然有偏差。
第四,公平是养老保障制度的首要议题,然而从本文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看出,关于公平的理论基础的夯实与现实养老保障公平性的欠缺呈鲜明对比,因此如何实现养老保障公平依然是今后研究与努力的方向。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养老保障制度公平问题并非仅在该制度内施力就可解决,如果我国经济发展落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或者二元户籍等制度不相应改革,那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目的也必然落空。
最后,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换句话说就是平衡各方利益诉求,而我国是人口大国,笔者认为,养老是人人必关心之大事,既然“众口难调”何不还权与众?即让普通人都有参与制度设计和监督的权利。毕竟历史的推动不是靠一两个顶尖的法学家或者制度设计者的精密计算和方案抉择,而是靠广大人民的选择与实践。笔者认为这关系全体人民福祉的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方案可以试行全民公投,其结果作为制度选择的参考。同时,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政府应当每年向公众做报告,让公众知晓养老保障的运行状态以及什么时候可能出现养老保险缺口,采取措施能够缓解多少年入不敷出的情况等。政府报告的可靠性直接决定了公众对养老保障制度的信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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