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思考/贺胤应(7)
(七)把握重点,统筹协调推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
检察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全面推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四位一体”统筹协调推进,不可偏废任何一个方面。同时,又要善于牵牛鼻子,把握重点。一是在物质文化建设方面,应当说经过多年的发展,绝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到位,可以满足办案需要,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围绕检察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水平,如案件管理部门刚刚成立,怎样在现有的检察基础设施布局内建设标准规范的案管大厅就是一些基层院面临的问题。检察荣誉室、史料室、图书室、检察文化长廊、警示教育基地等检察文化载体的建设许多基层院还没有开展,这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检察标识、检察公文和法律文书的规范化也是一个需要重点抓的问题。二是在检察制度文化方面,首先是抓好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尽可能涵盖基层检察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其次是抓好执法办案机制建设,将办案程序和办案环节加以系统化和规范化,构建科学规范的办案操作流程管理机制;最后抓好制度机制的执行力,这是最重要也是最容易打折扣的问题。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应当做遵守规章制度的带头人,自觉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案,引领检察人员形成良好的“守法”文化。三是在检察精神文化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检察归属感。四是在检察行为文化方面,要重点抓好对检察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使检察人员不愿、不敢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不愿、不敢做出有悖检察官职业身份的行为。
贺胤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兵团屯垦戍边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全民通俗刑法——一本书读懂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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