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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新常态/贺胤应(2)
二要统筹规划。搞好顶层设计,制定法治兵团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兵团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重大举措,明确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制度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进度,逐级细化任务分解,制定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兵团建设常态化。
三要整体推进。坚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构建常态化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同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四要分类实施。法治兵团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纷繁复杂,必须坚持从法治建设规律和特点出发,按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求,对法治兵团建设涉及的立法、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进行分类指导、分类实施,构建起符合兵团实际的法治建设分类推进体系。
五是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调研,强化重点指导,组织重点实施,实现重点突破。尤其要在兵团党政军企合一、“师市合一”“团镇合一”体制下的法治建设路径和实现形式方面有所作为,进而以点带面、示范引路、滚动发展,逐步深化对兵团特殊体制下法治建设规律的认知把握,加快提升法治兵团建设的档次和水平。

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一要严格规范和约束公权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兵团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依法治国新常态下,法治兵团建设,重在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这一点,在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下尤其重要。要进一步厘清中央、自治区政府和兵团的“事权”边界,推动完善兵团行政“事权”;科学界定兵团、师(市)、团场(镇)三级行政“事权”边界,强化兵团层面的区域管理权和统筹权,强化师(市)、团场(镇)的执行权;推进兵团、师(市)、团场(镇)三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和防范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标准加强兵团各级行政机关建设,加快推进兵团各级行政机关履职规范化、法治化。
二要以公正司法为着力点,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推进法治兵团建设,必须以公正司法为着力点,建立“人治”规避制度,彻底排除对司法权行使的违法干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实现阳光执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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