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体制改革的攻坚点 ——以审判从业人员的法官化为视角/胡学亮(3)
(三)法官法律思维养成不足、部分案件裁判质量不高
绝大部分法官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律思维训练,凭经验办案成为大部分法官化解社会纠纷的主要方法。法官群体没有共同的学业背景、思维方式、职业修养,法官职业共同体远未形成,因此,导致法官群体对话不畅、部分案件裁判质量不高的现状。现实中,有些案件的裁判结果经过多层级法院审判,最终竟然恢复到一审结果。更有甚者,一件普普通通的房屋买卖合同,历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终被认为:“涉案合同不涉及有效与无效的问题,而是是否成立的问题。”[[[] 《唐兰与程永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载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4/id/1285763.shtml,于2014年6月10日访问。]]浪费了巨大的司法资源,裁判质量不高的状况可见一斑。
(四)法官收入较低,法官地位不高
较多法官没能突破生存瓶颈,尤其那些较为敬业的法官,他们心无旁骛,专心办案,且能保持清正廉洁,但是,由于法官工资的增长不能与市场经济的增长保持同步,更由于优秀法官的内敛个性,他们忽视甚至有意漠视了参与其他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机会。但是,随着生存压力的加大,一些优秀法官蓦然回首,竟不得不为此而忍痛割爱、重新择业![[[] 《当不当法官?且择且珍惜!》,载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6/id/1311099.shtml,于2014年6月7日访问。]]曾几何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法官精英化、职业化建设,[[[] 《特别关注:法官精英化之路》,载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3/02/content_5791655.htm,于2014年6月13日访问。]]法官手执法槌、身披法袍,威然法庭之上,一时间,各界名流对法官职业趋之若鹜,法院的改革热烈而张扬。最近几年,高层不断强调法官的平民化建设,要求法官能动司法并确保案结事了,并采取了严厉的案件终身包保、涉法涉诉信访倒查措施,一些法官不胜压力,申请转岗或者辞职,出现法官从审判岗位逃逸的现象。[[[] 《相当一批法官不审案 中国只有一半法官在办案?》,载http://www.legaldaily.com.cn/locality/content/2012-11/01/content_3952716.htm?node=31358于2014年6月13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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