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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国企混合所有改革的内涵和目的/张喜亮(3)
  三、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争论
  由于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不伦不类的概念的理解不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价值取向期盼不同,对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产生了截然不同观点的激烈争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在他的微博上声称“改革的理想状态是国企私有化”。也有一些市场崇拜的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提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过渡,最终走向“民营”或“私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断言“如果混合所有制变成长期稳定制度,它一定是严重的腐败”。有也一些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坚定地反对国企改革私有化的价值取向。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徐希燕强调“国有企业私有化完全不可行”、“经营好的国企完全没有必要改革”。司马南、司马平邦、尹国明、王小石等人更以“洋水务”威立雅在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中的表现为据,在权微博上抨击称“有人借机搞国退私进,是倒行逆施之举”。
  无论是舆论还是学者甚至也包括一些职能部门的官员,由于缺乏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思考逻辑,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出了大量的误解,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进程。著名的企业界人士任志强在年2014年2月12日召开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断然指出“混合所有制就是一个伪命题”:“混合的结果,要不然是国有的侵吞民有资产,要不然是民有的侵吞国有资产,一定是这两种结果,不会有第三种结果。”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继东在《环球时报》撰文《为国企改革划定红线》,借用《共产党宣言》所强调的“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强调国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和支柱,国企的不断发展壮大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最重要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新城发表在《红旗文稿》上的署名文章《怎样理解混合所有制》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问题非同小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划清界限,千万不要被新自由主义忽悠了;党的十五大以来,有人用新自由主义来解读十五大精神,把股份制当作私有化的一种手段,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按股份制的形式大量出售国有资产,半卖半送、明卖实送,把国有企业的改制当作肆意侵吞国有资产的饕餮大餐,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些人借改制一夜暴富。这种景象,人们记忆犹新。不能不承认,这是新自由主义酿成的恶果;在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国有经济如果停滞不前,甚至萎缩,国民经济的主体就会在事实上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身上,这是可以预计到的。如果出现这样的局面,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能保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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