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国企混合所有改革的内涵和目的/张喜亮(5)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使一些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做好顶层设计,企业在顶层设计的框架内大胆创新,必须因企制宜、循序渐进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全覆盖和时间表。对那些不符合国有资本布局要求的国有企业,通过资本混合的办法,实现国有资本逐步退出;混改不仅有民资对国企的进入,还要有国资对民企的进入,通过资本混合的办法把一些非国有资本引导到国有资本布局的大项目中来,使其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作用;一些国有资本不足以支撑且又不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项目,可以引进民有资本、海外资本等搞混合,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作用;为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等负担问题,可以对一些附属、配套、三产、辅助等历史形成的包袱企业,实施全员持股、引进民资、外资等进行混合改革;承认所有员工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权利,支持员工自行决定以个人的名义或集体的名义投资改制。
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可以积极开展试点,总结经验教训,循序渐进地逐步推进。改革国企资本结构,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哪些是用增量吸引民资、外资,哪些是国有资本存量退出引进民资、外资,哪些是合资共建项目等等。这些问题都必须纳入顶层设计体系,万万不能为混合而混合,各行其是一窝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键是公开透明。推进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进行国有资产审计、评估,要按程序进行,要加强监管、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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