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着摁着才是真正的破坏社会稳定/王卫洲
2015年2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打折的赔偿金》江西乐平吾口镇张延生等工人因为长期从事矿井作业患得尘肺病引发的赔偿纠纷,据报道张延生等患病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胜诉,当地劳动部门裁决企业赔偿张延生等矿工十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患病的矿工因为失去劳动能力且急需治病,但是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最后在当地矿管部门的协调下企业只赔偿给矿工行政裁决赔偿款数额的30%并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不明真相的矿工签订协议后感到上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地法院至今没有立案,而且法院认为不立案是为了矿工好,不想让矿工拿到一纸空文的判决,而经央视记者调查,涉案煤矿的净资产达三千多万........
尘肺病是矿井工作常见的职业病,据悉我国每年有两万个新增的尘肺病患者,张延生等问题只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还有更多的像张延生这样的人央视没有报道。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张延生处于生活的绝境,几十万元的赔偿款远远不能他解决他的问题,因为他不仅要个人生存,他还是家庭收入的来源,一家老小需要他扶养,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却无人赔偿,这是何等的凄惨......,农民工的艰难处境是谁造成的,从本案中我不难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张延生只得到30%的赔偿款就签订了一次性解决的协议,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没文化不懂法律的矿工不了解协议的内容可以理解,可作为协调人政府部门难道也不了解吗?当然协调是需要双方让步的,但是让步应当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你不能让弱势群体把主要赔偿部分都让出去,可见政府部门协调此事没有站在公平的立场,对于他们来讲不是解决实际问题,而是解决这些农民工,让他们罢访息诉,至于罢访息诉后这些人怎样生存,作为协调人可曾考虑过?而矿工因为赔偿不到位而无法生存怎么可能罢访息诉?我们尊敬的政府官员又是如何考虑的呢?
2、张延生等发现协议的不公平问题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法院竟然不立案,起初法院提出原告的起诉证据等手续不全,等原告的律师拿出起诉手续齐全的录音证据后,法院又改口不立案是为了原告好,是为了让原告不拿到白纸判决。人民法院办事首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可是本案中法院却成了变色龙,一会一个说法,这样的法院显然也没有站在公正的立场,法官的说法看似道貌岸然实则纯属狡辩,试想一下,如果法院连案都不立就相当于煤矿企业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种前提下谁会理睬这些呻吟的矿工?尊敬的人民法官,您是在胡说八道还是脑残?
出了事情找政府,政府不公找法院,找来找去只是转圈圈.......为何政府和法院都不肯为老百姓维护权益?最后在央视的逼问下他们道出了真相,因为该地区主要的产业就是矿井相关企业,尘肺病患者很多,一旦这一案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就会引发其他尘肺病患者同样采取法律程序维权,原来政府和法院是为了维稳,可是把事情压着不解决真的能起到维稳的作用吗?我看是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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