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洪碧华
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洪碧华
[摘 要]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文章从司法及其司法体制改革的内涵入手,围绕为什么要改?怎样改?阐述我国未来15年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与目标要求。这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司法;法官;检察官;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改革的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其中,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专题”的重头戏。以下结合《决定》内容,谈谈本人对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几点认识。
一、司法的内涵及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而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公、检、法三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分权制约”机制。我国司法机关一般是指法院和检察院,从广义上看,还包括公安、国安、司法行政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负责刑事侦查的机构。目前政法五家都是由当地党委政法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与协调,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司法具有中正、独立、权威、统一、专业、公开公正等特点。从党的十五大以来,司法改革就被纳入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十五大首提“推进司法改革”,十六大提出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改革正由浅入深、由易至难,有计划按步骤,逐步稳健推进。实践表明,我国的司法改革之路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目前正在向纵深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二、为什么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缓慢,必须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司法改革涉及政治与法律两大方面体制问题,真正是个老大难问题,所谓“老大难、老大难,老大过问了,就不难”。只要执政的共产党中央领导真正下定决心要改革,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按照党中央要求,《决定》对司法改革作了全面部署。通过司法改革,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转变旧观念,信法不信访,不给各级党委政府施压,让老百姓也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养成 “有问题找法律,有纠纷找法院”的良好习惯;当然,司法人员要公正司法,狠抓“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每个司法案件都感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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