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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展林下经济的现状及对策/洪碧华(3)
(五)林地流转少,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生产标准化程度低。二是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因缺乏行业协会组织,没有形成订单农业,农民“种瓜容易卖瓜难”,各农户单兵作战、自产自销,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科技普及率低,缺乏技术支持,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漳州市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思考
林下经济作为生态、高效、循环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是新兴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必须加强领导,完善森林立法,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积极推动,强化服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部门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有力。发展林下经济就是发展农业生产,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关键在于领导。一要加强立法,完善经济法制,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可以先由设区市的人大进行立法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二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统一规划、管理和指导、协调与服务。三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将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分解到对应乡镇和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四要实行职能部门包保督导责任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农户参与、共同受益”的林下经济新格局。帮助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和扶持种养大户,组建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组织化程度。
(二)扩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微博、EMS邮寄等多种方式,开展富有成效的直通车服务。通过举办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业务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算对比账、算效益账,展示林下经济的综合效益与优势,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激发广大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扩大发展林下经济的宣传力与影响力。
(三)积极培育龙头,做好示范带动。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植户、养殖户搞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格局。给力发展,扶持龙头,提高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要充分发挥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优势,培育种养大户,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周边群众。
(四)开展科学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和讲求实效等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新区建设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挖掘发展潜力。要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布局,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科学选择林间种植、养殖模式,拓宽林间种植、养殖类别,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提高林下经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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