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建立独立的调查和赔偿机构才能更好地平反冤假错案/于伏海(2)
检察院本来是监督公安的,但是检察院也不想那么麻烦,看看公安对你的讯问笔录,你都自愿认罪了,而且你描述的作案过程又是那么天衣无缝,检察院只能认为你罪证确实充分,请求法院判你有罪了。法官怎么样呢?法官正在看你案子的案卷,此时,政法委的官员打来电话了,要求法官必须判你有罪,公安也来电话了,要求法官判你有罪,判错了,由他们承担责任,法官也就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了!
是公检法一手制造的冤案,可是,法律又要求他们自己调查自己,在这个调查冤案的过程中,公安的人出来阻挠,检察院的人出来阻挠,法院的人也出来阻挠,政法委的人也出来阻挠,你现在应该知道为你平反的阻力是来自哪里了吧,也明白这阻力又是多么地大了吧。如果不是你的冤屈大如天,媒体不再继续关注下去的话,即使公检法开始了调查,也会半途而废,所以,你冤不冤,对他们来说不要紧,他们关心的是,是不是要倒霉,是不是要赔偿,是不是要坐牢?自从媒体爆料舆论沸腾以来,他们也日夜受着煎熬,意志薄弱者,有的上吊了,有的跳楼了。
当然,也并不排除他们不是故意冤枉你,他们确实是因为水平有限而冤枉你,是的,公检法的人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但是,即便只是业务上的犯错,他们也不会有十足的动力调查自己的这种错误,他们仍然会捂着盖着,也只有在媒体的关注下引起舆论的大火时,他们才会有所行动。
所以,你应该明白现有国家赔偿法的一个特点是:自查自纠。这个自查自纠的过程,除了媒体软弱的监督,没有任何其他监督。在这个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推诿,搪塞,拖延,欺上瞒下,删帖封口,威胁利诱,人间所有的罪恶都可能集中发生在这个过程,你现在应该明白了,早就有证据证明不是你干的坏事,你仍然要在监狱里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
为什么会是这样,我想,你在监狱里肯定千万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是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看看欧美日诸国,它们也会有跟你一样被冤枉的人,但是,它们不会让冤枉你的地方查你是不是真的冤枉,而是设立独立的调查机构,法院等不但不能干涉这个机构,还得配合这个机构调查。这样,就没有了来自法院等机构的阻力。他们也没有政法委这样的机构,任何一个政党都不能插手司法,更不能插手对冤狱的调查。
你现在被放出来了,这是一个多么漫长的过程啊。你休整过后,跟我们一起努力吧,我们共同发出呼吁,希望中国尽快设立独立的冤狱调查和赔偿委员会,这个机构可以下设于全国人大,可以在每个省设立一个派出机构,并且所有的冤假错案都要实行异地调查,避免各方面带来的阻力。我们还要一起呼吁,尽快裁撤政法委,政法委是许多冤假错案的主谋,政法委一天不撤,冤案便一天不与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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