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基本权研究》重印后记/高军(2)
从财政社会学的视角来审视,可以发现目前我国转型时期很多社会问题的发生,其深层次根源即在于不合理的财税制度。时代呼唤税的征收与使用必须实现从权力本位向纳税人权利本位的转型,将政府征税与用税权力关进笼子已成为时代的强音。本书面世后,我国财税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应证了以上判断:十八大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完善税收体制,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随后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吹响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的号角;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改《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明确“依宪治国”的方略;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终结养老金“双轨制”。党和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征税、用税问题并非仅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完善征税、用税体制必须立足于宪法,在尊重宪法的基础上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已成为执政党的共识和时代的最强音。
就在重写本后记时,适逢油价三连降而燃油消费税却三连升,对比发达国家低廉的油价,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痛,“有权,任性”的批评滥殇于微信圈,未经纳税人许可而征税受到普遍的质疑。形势比人强,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来解决当前突出的经济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转型,已成为不容回避的时代命题。作为读书人,恭逢变革时代,能亲身参与时代变革之鼓呼,不亦幸哉!
感谢导师周永坤教授,2006年我以初生牛犊之莽撞报考周老师博士,蒙周师不弃,成为周老师21位博士中唯一一位非法学专业考取的幸运者。四年的耳提面命,与导师建立了心灵上的相通与精神上的默契,导师以平民法理的精神、高洁的品性教育了我如何做人、做学问,时刻敦促我在是非问题上不能稍有懈怠。
在东吴求学期间,有幸得到多位老师的指点,尤其特别感谢高屋建瓴、大气恢弘的杨海坤教授和博览群书、质朴敦厚、侠士古风的胡玉鸿教授!
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有幸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财税法学研究中心访学,期间亲炙葛克昌教授《税捐稽征法》、《税务诉讼专题研究》等课程,葛老师谦谦儒雅、温润如玉、授课不急不徐、娓娓道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台大访学期间得到葛老师、师母的热情接待,葛老师多次赠送我各种生活用品、精美可口的点心,师母还帮我买了人身意外保险,点点滴滴,思之常感温暖。
感谢台湾大学蔡茂寅教授、黄茂荣教授、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武汉大学熊伟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许多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吉林大学那力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少英教授,在学术研究上受到诸位财税法前辈的启发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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