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论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赵龙(2)
人权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人的尊严权—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它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宪法权利保护的最高价值(2)平等权(3)人身自由权—非依法不得拘禁(4)生存、居住权(5)结社自由权(6)教育自由权(7)信仰自由权(8)表达和传播自由权(9)财产权(10)劳动者权利组织工会权罢工权参与管理权(11)参政权等基本的自然权利。
立法要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规范的渊源,也是各个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依据。制定一部良好的《宪法》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宪法》根本任务是以充分保障人权的实现为最高目标。
《宪法》应规定有国民主权原则,人权和公民行使和保障原则,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权力机关的分工和监督原则,法律至上,国民在法律下一律平等原则,其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不受非法侵害。
国家根据《宪法》应设立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国家权力机关,以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最高原则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人权的最终实现。
四、颁布法律,宣传法律,进行法律教育,树立法律最高权威意识
法律意识是随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感受、评价、取舍才能逐渐形成。 健全的法律制定后,以国家的名义进行颁布。颁布的法律,必须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普遍的国民都能够知晓法律的内容,接受各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法治社会中每一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依法治国必须以法治观念的普遍确立为前提,即要求每个人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律最高权威意识,并信仰于法才能达到法律对社会最大程度的有效调控。 法律意识对于法律遵守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律教育应当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国民遵守法律目的的普遍教育。对国民法律教育,从小学就应当接受遵纪守法的教育。学校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场所,在这一阶段法律意识的教育成果对其将来走入社会判断是非、预测行为结果、自觉遵守法律有很大的影响。但要求学校的老师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且有实际依法办事的良好行为,给学生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国家对于国民生活中最普遍的文化消遣电视、电影的内容情节中,人物的行为一定要合法,以言代法任意处置他人的所谓的英雄不能出现,违法行为必有被处罚结果。有关权力人物不能有超法律的特权行为。否则,大大影响法律权威在人们思想中的地位。另外,法院对案件的公开、公正的判决,也是对国民最有效的法律教育。法院审理案件都应当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这样人们才能真正知晓什么是法,也才能真正感受到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性。至于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撤诉庭外寻求调解。第二层次的法律教育是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教育,国家应有一套完整严格的教育体系,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法律服务职业提供高素质的法律应用型精英人才。法治国家的法律运行,就是通过法律职业人的工作来体现,他们的法律素质直接影响国家法律运行的效果。所以,职业法律教育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环节。应当认识到,在法治国家中,衡量一切活动的标准和尺度的最主要手段就是法律,重要的社会关系在法治社会中主要由法律调整。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