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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几点思考/徐凤林(2)
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倾力打造道德文化和廉政文化,以先进文化陶冶情操、培育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启迪了法官智慧、涵养了法官品格、提升了法官境界,增强了司法为民、司法惠民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从源头上遏制了立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现象的发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调整、充实、优化立案庭法官配置,使立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立案难”问题,杜绝选择性立案;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杜绝不立、不裁现象。
二是认真研究解决“送达难”问题。
三是配齐配强诉讼服务窗口法官,选好导诉员,认真解决队伍人员老化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的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适应司法新常态,以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为主题,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提升司法能力为硬任务,以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为硬标准,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捍卫法律,正确、严格、有效的实施民事诉讼法,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强化创新意识,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
要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化立案部门职能改革,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预约、立案、阅卷、开庭、信访等在线服务功能,形成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诉讼活动公正、高效进行。要建立对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的司法救济机制和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处赔付机制,加大立案信息网上公开力度,保证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水平。
(三)强化诉权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要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按照“两便”原则(方便当事人诉讼、便利法官审理)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防止出现选择性立案或不立、不裁现象,杜绝因“诉讼无门”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要强化诉讼程序意识,搞好立案前繁简分流工作,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套衔接工作,做强做实诉调对接平台。要加大诉前教育和诉前调解力度,丰富调解手段,提升调解能力,把诉讼便民服务、矛盾速裁化解、小额诉讼解决的关口前移,节省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高效、透明的官司,胜败皆服的官司,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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