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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下律师如何自律的探讨/徐会展
自媒体的概念和特点
自媒体的概念,出自于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2003年7月出版的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其定义为:“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
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博客、播客、微博、微信、个人主页(网站)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托管平台国外的有Facebook和Twitter,中国内地以腾讯空间(Qzone)、微信和微博(Weibo)、博客为代表。至于由司法机关、政府机关、部门、媒体、企业开设的微博、微信等公众发布平台,因其发布信息来源、内容和目的与普通大众不同,因此不应划入自媒体。
和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相比,自媒体具有以下特点:
1、平民化、个性化。和传统媒体相比,自媒体让普通民众从“受众”变成了发布者,每个平民都可以拥有一份自己的“网络报纸”(博客)、“网络广播”或“网络电视”(播客),人们可以自主地在自己的“媒体”上“想写就写”“想说就说”,每个“草根”都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发布自己的作品,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生活感悟,等等。自媒体成为了平民大众张扬个性、表现自我的最佳场所。
2、门槛低、操作简单。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建设和运作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并且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层层核实和检验,其测评严格,门槛极高。但是,互联网服务的发展让普通民众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媒体”成为可能。在像新浪博客、优酷播客等所有提供自媒体的网站上,用户无需花费金钱,只需要通过简单的注册申请,根据服务商提供的网络空间和可选的模版,就可以利用版面管理工具,在网络上发布文字、音乐、图片、视频等信息,创建属于自己的“媒体”。
3、传播快,互动强。得益于互联网和电脑的普及,以及无线网络、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信息的发布和接收已经没有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们都可以经营自己的“媒体”,信息能够迅速地传播,时效性大大的增强。作品从制作到发表,也无需审批,其迅速、高效,是传统媒体所无法企及的。自媒体能够迅速地将信息传播到受众中,受众也可以迅速地对信息传播的效果进行反馈。自媒体与受众的距离是为零的。
4、信息发布随意,可信度低。优秀的自媒体可以让受众学习知识、得到生活的启发或者有助于事业的成功,让人们发现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但大部分的自媒体只是一些简单的“网络移植”,记录一些不痛不痒的鸡毛蒜皮的内容,甚至传播错误的和不健康的信息。对于不具备辨识能力的受众来说,往往以讹传讹,给人们的认知、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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