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收费之合理性分析/骆军
公证服务收费之合理性分析
骆军 黄国胜
[摘要]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直未作调整,其合理性值得商榷,尤其是继承权公证的收费,成为公众关注焦点。虽然多数公证当事人有从众心理,对公证收费未提出异议,但是一些收费项目总是被质疑拷问,值得研究和反思。因此,本文试图从阐述公证服务收费的理论基础出发,包括公益理论、受益理论以及颇具争议的保险理论,来解释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在具体的公证类别中采用不同方式收费的法理基础,特别是继承权公证按标的收费的法理基础,以探寻一个能贯穿于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始终的准则,使公证服务收费更加系统、科学、规范。
[关键词] 公益;受益;保险;标的;风险;修正
一、引论
目前,社会上对公证服务的收费,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些人认为公证文书的价值远低于公证服务的收费,更有人认为公证文书只不过是几张敲了印章的纸而已,不能体现物有所值的价值观。因此,笔者希望通过理论阐述,来探寻一个能贯穿于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始终的准则,使公证当事人能够理性地看待公证服务的作用以及收费,让公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并以此提高公证行业的地位。
二、公证服务收费的理论基础
(一)公益理论与受益理论
公证服务收费的公益理论与受益理论 目前较为通行的理论。公证之所以要收费,一方面是由于公证服务的公益性,另一方面是公证服务对当事人的受益性。所谓公益理论,是指公证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为了避免公众对免费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滥用而导致的“公地悲剧” ,以及非排他性拥挤造成的额外消费者遍及成本上升,而对公证服务的使用收取的税费。而受益理论,是指公证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它有特定的受益人,受益人在享受到这样一种特定的服务时,必须为之支付一定的成本。对公证服务这样的准公共产品,如果单纯采用税收方式进行成本补偿,即准公共产品的生产费用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负担 ,不仅会侵犯不消费或少消费公证服务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而且还会剥夺消费这部分公证服务的社会成员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准公共产品种类和规模的权利,降低社会经济效益。所以,对具体受益人收费就成为了最佳的政策选择。
公益理论体现了公证服务收费的公益性,受益理论则体现了公证服务收费的市场性,也正是这两种看似矛盾的理论,构成了公证服务收费的基本框架。这两种理论之间的博弈,使得公证服务收费不能因为过高,而影响受益当事人对公证服务的使用,也不能因为过低,而额外地增加不使用公证服务人的负担,并避免受益当事人或非受益当事人对公证服务的滥用,使公证服务质量下降 。但也正是这两种理论之间的冲突,使得部分公证服务收费项目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产生了不小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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