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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刑事实务与刑法学界的关系/肖佑良
谈刑事实务与刑法学界的关系

内容提要:刑法学界坚持以实务为中心,当法学家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司法实践中来,与实务部门紧密联系,彼此配合默契了,选派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才能够真正显露出来。

关键词:刑法学界 刑事实务 紧密配合

前不久,有五名教授被请进高法任法官,其中两位分别担任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三庭的副庭长。这是高法的重大举措,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这种举措的可行性在目前看来是值得观察的,原因是实务部门与刑法学界早已各立山头很久了。

我国的刑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是很突出的,主要是强调法理逻辑论证过了头。以张明楷教授编的《刑事疑案探究》为例,共有22个案例,每个案例分析从问题提出到最后得出结论平均篇幅达19页。撰写案例分析的每个学生都是耗时数月才完成的。笔者对这本书浏览了一遍,在长长的法理论证之后,其中有十二个案例分析的结论与实务部门的看法不一致。为此笔者在网上写了一篇《刑法之美在于简单》的文章进行评论。真要是这样培养刑法学人才的话,这种人才最好还是留在清华校园内,不要进入实务部门。原因一是张教授及其学生的观点,有不少在实务中是行不通的,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二是这种办案的效率,没有办法应付实际办案的需要。类似书中的疑难案件,实务中是经常遇到的,办案效率太低的话,没有办法胜任工作。

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宗旨,许多刑法学人热衷于出版教科书。张教授出一本自己的刑法学教材,陈教授也出一本自己的刑法学教材,各个专家教授争相出书,都把自己的观点灌输给学生们,结果法学院毕业出来的学子们,还没有走出校门对同一法律的理解,就存在明显的差异了。这就是实务部门处理类似的案件,判决结果五花八门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有甚者,一些专家教授还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把个人观点当成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影响就更大了。实务部门存在的问题不少,一些案件被公开了,存在问题也就被公开了。然而,几乎很少有专家教授出来说一句,你那个案件的法律适用有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大家都已经习惯成自然,认为对同一条法条作不同的理解也是正常的。后果就是不少案件变得莫衷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本身就是十分荒唐的。

我国刑法学高等教育统一教材是当务之急,教学内容要切合实际,重点是提高学子们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我们国家地域差异这么大,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也大,为了确保法律统一适用,统一教材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结束司法乱象具有重要意义。这个需要教育部统一规划,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一本统一的刑法学教材,要以案说法为中心,供全国高等院校使用。在编出统一教材之前,教育部要指导各高等院校先行采用全国人大法工委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作为教材进行教学。对那些不听安排采用个人编写的《刑法学》作为教材的高等院校进行制裁,抑制部分专家教授出书的冲动。这个统一教材的做法,并不是要排斥百家争鸣。百家争鸣是允许的,百花齐放也要提倡,但是要有所限制,不能允许对法律理解与适用搞百家争鸣,不得以造成国家未来法学人才的思想混乱为代价搞百花齐放。不然的话,就会出现司法乱象丛生。对于没有达成共识的个人的想法和观点,尤其是国外的刑法学说,例如公共盗窃学说,原则上都不要带进教学中向学子们灌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于刑法学研究生、博士生的学习课程要以研修实际案件为中心,大幅度压缩刑法理论的内容,着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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