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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和“财”夯实国企改革基础/张喜亮(2)

  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企业报》:在以市场化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在企业设立党组织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对这样的观点您怎么看?
  张喜亮:国有企业并非以似是而非的市场化为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据此,我个人认为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过去的改革中,有种观点认为党员应当“属地化”管理和党组织应当从企业中撤出。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国企改革中出现恶性贪腐案件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思想原因。我们所讲的市场经济并非西方社会的市场经济,而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学习政治经济学,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把握方向总揽全局领导改革。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绝对不可以在一片加强声中被削弱,确保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既是历史的必然性,也有现实的必要性。中国国有企业这个概念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提出来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是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国有企业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柱石,是国家经济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可靠保障。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我理解应当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成为战斗堡垒;二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升领导能力;三是确保党在企业中的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西方社会对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既羡慕又忌惮,国有企业党建是我们的独特优势。

  公司治理实现:
  角色有分工,目标要统一

  《中国企业报》:企业党组织与企业经理层是不同的两个系统,如何才能既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又能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呢?
  张喜亮:中国共产党在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领导国有企业的实践,首先确立的就是“经济民主原则”。国有企业党、政、工三方从各自的角度,既独立开展工作,又相互协调民主制衡,这套制度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不同阶段得以持续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依法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当中,不可以出现“党政”两张皮思想倾向和状况。通过党的领导人进入“董事会”、经理人进入“党委会”,实现“党政”共体:角色有分工,目标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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