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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国企经理人之“进”与“畏”/张喜亮(3)
  最后,国有企业经理人应当缜密谋划混改方案谋定而后动。国有企业混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全面谋划妥当操作。目前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体量庞大、业务板块众多,对国计民生和经济秩序有着一定的影响,混改方案必须缜密,统筹规划、系统考虑。可以在影响相对较小的业务板块或低层级的企业进行试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按照这个原则,要对国有企业各子分公司或业务板块进行功能定位分析,属于竞争性业务的、非核心主业的等等可以试点混改。国有企业混改,还需要特别注意引进投资人的性质,应当首先考虑的是那些战略投资伙伴;那种短期利益追求者、那再企图借混改国企发横财者、那种试图籍混改侵吞国有资产者、那种别有用心掌控国有资源者和干扰国家经济秩序者等等,都必须被拒之门外。混改企业允许员工持股,但是,必须汲取之前员工持股中的教训,员工持股的目的是“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而非变相集资、控制员工或曲线实现“内部人控制”之目的,全员持股计划应当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允许的员工持股之本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有企业混改方案必须对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严加防范。是以国有资本的增量部分还是存量部分进行混改,这也是个争论的问题,本着确保国有资本“价值”增值的原则、把握改革的大方向,准确定位业务功能,便可以化解“增量”与“存量”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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