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国有企业的顶层设计不容回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张喜亮(2)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目标、原则等等,都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各种观点不缤纷呈放。普遍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目标。然而,究竟什么是“市场经济”,则没人起探究,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市场经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确实是不得不做区分的基本问题。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市场经济分有“原始”市场经济即以物易物满足需求的市场经济,也有自由市场经济即无序竞争的市场经济,还有以货币为介质的所谓等价市场经济即资本市场经济,更有法制市场经济即有序公平的市场经济,等等。从似是而非的“市场经济”逻辑出发,有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就是垄断,破除垄断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那么,什么是垄断,垄断的意义和作用则又没人探究了,似乎垄断就是万恶的。但是,自有市场经济以来,没有哪个历史阶段不存在着垄断这个实事却被憎恶垄断者们视而不见了。甚至有观点干脆明确指出,不废除国有企业则中国经济就不能发展。
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便不难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具有清晰明确且坚定的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实际上也指明了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改革国有企业;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这个判断正本清源回归了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和中国共产党创立“国有企业”的初衷,同时,也澄清了“国有企业”就是“国家”所有进而就是“政府”所有的模糊认识,这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为了强化这个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特别要求:“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只有坚定这样的逻辑起点,才能“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总揽全局领导改革 发挥国企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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