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并审查/王克先(6)
[08]江必新、邵长茂:《行政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1月第一版;
[09]梁凤云著:《新行政诉讼法讲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2月第一版;
[10]江必新主编:《新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2月第一版;
[1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条文对照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6月第一版;
[12]孔繁华:《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监督机制探究》,《法学杂志》2011年第7期;
[13]姜明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法学》,2014年第3期;
[14]谭炜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否定性列举之反思》,《行政法学研究》,2015年第1期;
[15]刘汉军、史向阳:《对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案件范围的理解》,中国法院网 ,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11/id/789312.shtml;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16]张辅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解与适用》-迎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系列文章之七,湖北法院网,http://hubei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5763,发布时间: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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