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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实际工资总额缴纳社会保险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孙斌(2)

实践中也存在“平安一路行”所说的情况,在分公司筹建阶段员工的社会保险只能由总公司缴纳。在分公司成立后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依法为分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HR在日常确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兰泉答复:
在回复这一问题前先说一下社会保险缴纳基数问题。日常如何确定缴纳基数的范围,事实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一条已明确: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到目前为止这一规定第四条所规定的不列于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十七个项目(见附件)没有大的变化。

HR在日常确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两头,关键抓中间
所谓两头是指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低于上年度岗平(社平)月工资标准的60%以及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高于上年度岗平(社平)月工资标准的300%人员。
抓中间是指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为上年度岗平(社平)月工资标准的60%-300%人员。

确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事实上对于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低于上年度岗平(社平)月工资标准的60%人员而言不存在协商的问题,法定的标准不可能违反。反而是缴纳社会保险工资高于上年度岗平(社平)月工资标准的300%人员,双方可就缴纳社会保险基数进行一定的协商。

2、建议采用协商方式确定缴纳社会保险基数
事实上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不愿意按员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由员工予以确认。

3、确定缴纳社会保险基数流程
第一、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核算职工下一年度社会保险基数;
第二、非书面方式征求缴纳社会保险工资高于上年度岗平(社平)月工资标准的60%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意见;
第三、出具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确认书让员工签字确认。

4、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确认单(样本)

某公司2015年度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确认单
本人确认在2015年度缴纳社会保险按 元标准执行,请公司按规定在每月工资中扣缴本人缴纳部分。
确认人:
2015年7月21日

附: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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