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律师讲法(一)行政诉讼篇:起诉/于伏海(2)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那些是基层人民法院呢?某某县人民法院,某某区人民法院,这些都是基层人民法院,某些不设区的市也是基层人民法院,比如乳山市人民法院,也是基层法院。
北京地区就有很多基层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等等。这么多基层人民法院,那么,我们应该到哪个基层法院起诉呢?回答这个问题,就得看看我们起诉的政府机关在哪个区,如果是在朝阳区,那就去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海淀区,那就到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因为行政诉讼中,法院往往会受到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出现,法律作出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规定,即跨行政区域起诉,起诉朝阳区的行政机关,不一定非得在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其他人民法院起诉,比如海淀区人民法院,甚至是外省的基层法院,这个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比如将来某一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起诉海淀区的行政机关,可以前往朝阳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那人们就可以前往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海淀区的某个行政机关。
3,但是,有些案件,是不适宜在基层法院进行一审的,比如,起诉县政府、区政府、市政府的案件,比如起诉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府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前往东城区法院起诉北京市政府?不好,法官能否独立判案是个大问题,怎么办?法律规定,这类案件,应前往中级法院起诉。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一审案件,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下面的法条里: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有的案件,当事人曾经申请过行政复议,比如张三对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的处罚不服,向北京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张三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前往北京市工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工商局,也可以就东城区工商局的处罚,直接前往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今天就给大家讲到这里。下一节,我给大家讲讲行政诉讼中证据的问题,欢迎大家喷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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