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朱美针
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作者:朱美针
内 容 摘 要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坚持了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的原则,有力地维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在某一特定法律关系中否认法人的独立人格,要求其背后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阻止法人人格遭受滥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谨慎适用,依据其适用条件进行判断。虽然我国已经确立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是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不足,针对其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笔者对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提出了独到看法。
关键词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制度不足;完善建议
目 录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1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 1
(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基础 2
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4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 4
(二)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其他情形 6
三、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不足 8
(一)诉讼制度及其他法律方面的不足 8
(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实践的不足 9
四、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 9
(一)健全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建议 9
(二)对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实践的建议 11
五、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股东有限责任作为公司法生存发展的基石刺激了投资者敢于投资,同时促进了公司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存在大量中小型企业,虽然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形式,但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公司分离不彻底,公司一股独大现象明显,股东通过各种形式控制公司的情况较为常见。在这样的企业结构下,加上逐利的股东,出现利用该公司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谋取非法利益。采取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实际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民事制裁,有利于维护我国公司活动秩序,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指为阻止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 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和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一种法律制度。[ 朱慈藴主编.公司法原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43]股东有限责任和法人的独立人格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却有人利用公司这一特性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了阻止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根据我国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也推动着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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