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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未来:公证在“互联网+”下的发展趋势探讨/张鸣(6)
同时,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对交易主体在线身份的公证标记功能。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公证的融合,开发对交易主体在线身份进行公证标记和保护的方法,有效防止冒充和虚构交易主体身份实施不正当竞争或欺诈的行为,建立起线上与线下交易主体身份对应机制,为在线有效识别交易主体身份提供强有力的公证证明支撑(当然,关于具体公证操作流程、公证标记实现过程、公证信息的有效期、使用范围等另文讨论)。
2、在商业数字认证证书的办理过程中,通过公证的信用输出,强化数字认证机构的公信力,确保数字证书中电子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对数字认证机构来说,在诚信建设已经成为全社会主旋律的当下,“野蛮扩张,不计后果”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延续,未来要想赢得市场,必须依靠过硬的服务和品牌。然而,面对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商业利益的诱惑,以及自身在证据核查能力方面的不足,数字认证机构能否时刻秉持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处理好认证主体信息在采集、核实和制证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确实令人担忧,而媒体不断爆出的认证机构信用危机和不正规操作则更加重了社会的不信任。所以,借助公证公信、专业、审慎的法律证明能力,帮助数字认证机构强化认证产品质量,重塑行业诚信就显得很有必要,把专业的信息核验工作交给专业的证据处理机构公证处负责,并通过公证机制强化办事效果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公证参与认证证书的办理,不仅可以对数字证书申请者身份信息进行权威的采集、核实和证明,帮助数字认证机构提高信息审核能力,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无误。而且,公证对数字证书办理程序和流程的法律监督强化措施,可以保证数字证书制作中的数字身份信息与现实一致,生成的认证证书具有可靠的公信力,由此极大地降低了错假证书对认证机构商业声誉带来的损害和经济损失,客观上增强了数字认证机构的可信度和竞争力。所以公证的参与,可以有效提升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交易主体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保障电子商务赖以运行的基础识别信息的可靠,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3、在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身份认证的过程中,引入公证机制,提升在线认证的安全级别。统计我国近年来商业数字证书认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大致包括:恶意攻击认证系统、道德风险的防范、认证结果的公信力等方面。所以,如何能够有效应对上述问题,对认证行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本文建议可以将身份在线认证模式设计为由认证机构和公证机构合作进行分布式认证的运作机制。交易主体在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认证时,认证过程包含了认证机构和公证机构两个独立的认证机制,交易主体只有同时通过认证机构和公证机构的识别才能通过在线认证,进行电子商务活动。通过公证认证模式的加入,既可以加强在线身份认证的安全措施,又更好地解决了以往认证机构在商业认证过程中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和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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