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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未来:公证在“互联网+”下的发展趋势探讨/张鸣(7)
同时从技术角度而言,公证参与分布式认证可以强化在线认证的安全效果,最大程度减少因响应服务器的私钥泄漏或拒绝服务(Denial of Service)攻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全世界范围内看,分布式认证机制已成为解决网络认证安全的主流方式,尤其对安全级别要求极高的电子商务来说是非常适合的。可以想见,公证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与认证机构双剑合璧将为在线身份认证服务提供全新的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
4、在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中,积极探索符合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公证模式。公证在参与保护“互联网+知识产权”时,以“预防纠纷、固定证据、强化保护”为根本宗旨,在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知识产权形态和特点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研发将传统的知识产权公证保护模式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的方法和工具,在遵从公证真实合法要求、法定程序和证明标准的前提下,借助现代科技的优势,实现公证服务方式和保护手段的全面升级,将传统公证的功能和效果在互联网下呈现,满足当今互联网化社会生产生活的现实需求。
一直以来,各类作品以数字化形态在互联网上存在和传播时,其知识产权在遭遇侵权时,作者想要证明自己在先的权利和智力成果范围时,并非一帆风顺,对于证据的处理稍有不慎,在诉讼或仲裁时经常会陷入难以自证的尴尬境地。所以,如果能够通过一种权威、高效的机制将作品的完成时间和内容范围同步记载,对于出现侵权纠纷时准确判定作者的在先著作权和权利覆盖范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作品完成时间和作品内容保全方面,国内的发展现状还很不理想,安全、高效的网络作品权利证明和内容保全机制还远没有建立。尤其是当司法机关对由版权行政部门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效力认定为:“只能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并非法定依据,是否构成作品、是否享有在先著作权,仍应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加以认定”之后,对作者来说,寻找能有效固定在先著作权证据的工具迫在眉睫,而这一需求正是公证擅长的服务领域。
所以,公证行业积极研发数字化公证产品,满足作者对网络作品的创作时间和完整性证明的需求,前景广阔,意义深远。本文以为公证行业推出公证时间戳正当其时。所谓公证时间戳,是指由公证机构认证的唯一标识某一时刻的时间认证服务,该服务旨在对目标电子数据认证时间信息进行安全保护,确保电子数据上所标记的时间的准确性和不被篡改。该项公证服务的要旨为:当作者完成作品后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时间戳服务,由公证机构按照流程快速、权威的对数字化作品标注不可更改的公证时间标记,从而达到固定作品创作完成时间的目的,为在先权利的确认提供铁一般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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