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张喜亮(2)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无论形式上发生怎样的变化,贯彻始终的制度之根本并没有变,国有企业制度的内涵就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以企业发展为共同目标,实行“党组织、管理层和工会”的民主共治,其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国有企业创立、改革和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使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国有企业制度是符合我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共产党领导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中国革命和建设从胜利走向胜利取得的辉煌成就,无不是以强大国有企业为后盾的。我们今天取得的成就,如航空航天、高速铁路、深海探测等等领先世界的科技成果,足以证明国有企业制度的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必须“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
  当然,我们也不回避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正是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才需要改革。但是,国有企业改革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社会企业的模式,实践证明他们的模式在我国的环境中难以发挥作用。国有企业“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模式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被日本等许多国外先进大型企业所推崇。国有企业出现的问题主要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更多的是执行制度的“人”的问题。腐败的国有企业领导人都有一个共性:忽略党的领导,无视职工的作用,权力欲强独断专行。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制度还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政治上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第二,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之法律制度,激发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第三,选用德才兼备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效益,极大地造福于全体人民。(国资国企改革资深专家)
(原载:中国企业报 2015.9.1)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