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立法与教育体制创新研究/罗许生
地方教育立法与教育体制创新研究
罗许生
摘要:60年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就是教育体制不断改革创新的进程。中国教育的继续发展离不开教育体制的改革,囿于现有政治体制,中国教育体制改革之路依然艰难。但是可以从地方入手,以地方教育立法为主进行教育体制的创新改革。地方可以先行从教育资源的成本分摊机制、教育资源的分配享用机制、教育资源的组织管理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创新立法、机制创新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地方教育 立法权限 体制创新
引言 体制改革是教育发展的关键
回顾60年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会发现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就是教育体制不断改革创新的进程。新中国成立后私立教育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中央在1952年作出批示:全面接管中小学,到1956年基本完成中小学的公有化,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基本不存在私立学校。国家包办教育,集学校经营权、管理权、所有权于一身。应当说这种体制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但国家对教育进行集权管理容易造成很多问题。国家在50、60年代就开始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如在1958年中央提出建立全日制教育与半工半读、业余教育,学校教育与自学教育并举的教育模式。1985年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尝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以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教育问题。《决定》确定了今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扩大了学校办学自主权,解决了教育主体过于单一、教育效率低下等问题。到了90年代后中央教育投入不足、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体制日益与不断深化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不相适应。1993年中央又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改变单一的办学体制,提倡社会力量参与办学。1999年教育开始全面进行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虽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但对中国教育的发展其正面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尤其是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后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模式转为现在的大众化教育模式,极大满足了广大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中国教育的继续发展离不开教育体制的改革,囿于现有政治体制,中国教育体制改革之路依然艰难。但是可以从地方入手,以地方教育立法为主进行教育体制的创新改革。
一、地方教育体制创新的合法性和可能性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