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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立法与教育体制创新研究/罗许生(3)
二、教育资源的成本分摊机制创新
当前中国教育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是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公平可以表现为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教育机会不公平当前主要表现为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公平,高等教育地域区别造成机会不公平。农民工子女要享受城里优质教育资源就得花上数万元的择校费,其费用远超大学费用。当然现在各发达省份都有建农民工子弟学校,但其教学质量远无法与当地学校相提并论。“择校热”的盛行导致很多家庭因教返贫,增加了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成本。高等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为异地高考政策的缺乏,近年虽然很多省市都有出台异地高考政策,但其条件较为严苛。当前高考入学主要以户籍为依据,导致各个省份竞争激烈程度不同,有的家长为了能让子女进入更好的高校而伪造户口,或迁移户口。
教育行业曾被舆论评为“十大暴利行业”之一,另一方面却是义务教育经费不足,个人教育成本过大,因教返贫家庭增多。究其原因在于教育资源的成本分摊机制不合理,解决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对策在于进行成本分摊机制创新,建立市场化的教育成本分摊机制。
教育领域引入市场化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市场化有利于实施教育成本核算,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高校引入市场化的改革如火如荼,有效刺激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但也存在一刀切、过分市场化等问题。地方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教育市场竞争机制。第一、收取学费遵循市场规律。应当按照教育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依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确定不同的教育成本。教育成本一般包括教学成本、研究支出、学生生活支出、放弃的收益。[5]由于地方与学校差异,各项教育成本支出也会出现比较大的差异,地方人大与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实况结合市场规律制定动态的收费标准。第二、继续推动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学校资产的利用效率。行政主导下的教育资产经营并不是按市场规律进行,造成教育资源浪费,无形中增加了个人教育成本负担。通过后勤社会化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活教育固定资产,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从而减少个人教育成本。第三、开辟新的经费来源。从国际经验看,社会捐赠与个人捐占据了学校总经费来源很大比例,美国达到10%,日本公立学校达到15%,私立学校甚至高达50%。[6]国家应该营造良好的社会与个人捐赠氛围与机制,扩大社会捐赠规模。地方完全可以发挥地方优势开辟新的经费渠道。如鼓励企业捐助,给予捐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优惠。鼓励个人捐助,建立专户存储制度,以确保专款专用。鉴于现行状况下民众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对捐赠活动的不热情,地方完全可以改变捐赠模式。由现有的捐赠面向教育机构改为直接面向受资助对象,或者建立教育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增强教育投资能力,提高社会捐助的积极性。另外,在现有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形下,可以考虑发行教育彩票来募集教育资金。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一般占到GDP的5%,而我国教育投入一直徘徊在2%-3%之间,近年才超过3%,但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的4%差距较大。发行教育彩票不失为一条有效缓解教育资金不足的新方法。第四、赠加大政府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应以中央投入为主,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地方在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增加投入。政府投入主要以教育券形式出现,逐步建立政府、社会、个体共同承担的教育成本分摊机制。第五、创新教育成本补偿机制。我国目前成本补偿主要以实时收费制为主,补偿途径单一,表现为“高收费,低资助”。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补偿主体主要为受教育者,补偿主体单一。改革现有成本补偿机制应该普及学生贷款制与学费延付制度,扩大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同时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入预付学费制,建立教育投资基金。学校也应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方针,积极合理创收,实施教育成本预算机制,开源节流,合理控制教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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