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有无否决权?/孙斌(2)
2、员工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签订的是有期限劳动合同,第四次签订时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兰泉回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针对的是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但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核心在于扼制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在没有限制第四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无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予保护。
这一点在人社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后,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兰泉回复:
由于劳务派遣员工只适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且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在这种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风险比较大,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原因。
因此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对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即双方可以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具体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除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行业比较专业外,笔者不认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务派遣员工提出这一要求应当予以拒绝,避免公司有更多的劳务派遣员工提出这一要求。
4、在什么情况下属于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依法签订的情形?
兰泉回复:
在回复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依法签订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员工拖延不愿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回复只讨论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主要原因有:
(1)员工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用人单位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招工指标为由拒绝签订(这一情形在国有银行中比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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