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家族办公室运作中的价值研究/张鸣(4)
3、在家族成员股权和员工股权激励信托计划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公证方式强化证据效力处理法律事务。对信托计划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文书送达、保全证据和款项提存时,通过公证方式解决将是最优选择。对于文书需要送达时,公证通过参与送达的全过程,由公证证明所形成的证据具有无可辩驳的证明力和权威性;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通过公证形式予以保全形成公证证据后,不仅克服了证据灭失和难以取得带来的不便,还可以在需要时作为当然证据用于诉讼或仲裁;对于信托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支付债务需要支付款项而又履行不能时,可以通过公证提存特定款项来消灭债务,提存公证作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务消灭方式,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高效低成本的法律保护。与此同时,邮寄送达、证据保全或提存作为公证的常规业务不仅非常成熟专业,而且其在社会大众和司法机关的认可度也极高,更易于被社会主体接收或被司法机关所采信,更好地提高司法效率和节约成本。
二、公证在家族成员夫妻财产约定中的运用
从真功夫、土豆网、赶集网等公司创始人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例中不难看出家族成员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对婚姻家庭财产做出合理安排对企业稳定和家族发展是多么的重要。对企业中的家族成员而言,婚姻问题不仅关系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更关乎家族企业的股权稳定和发展,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书等公证法律文件,一旦出现婚姻问题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财产关系,极易演变成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尤其对于选择上市的企业而言,婚姻问题处理不善会成为企业IPO最致命的拦路虎,到时候想低调快速处理都不容易,无奈选择议价离婚、高价离婚,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所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家族成员得以及时合理地明确婚前、婚后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优化财产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方案,厘清法律关系和财产归属。特别是在企业上市前,夫妻约定能够有效防御婚姻家庭变故对家族和企业的冲击,合法合理并有预见性的规避因婚姻家庭变化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因素,并可实现“土豆条款”所希望的积极的风险防范效果。同时,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也可以为日后设立家族信托或遗嘱信托厘清财产权属和基础关系,防止日后因财产归属纠纷导致信托瑕疵甚至无效影响财产传承和家族永续。
所谓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指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在对婚前的个人财产(债务)或婚后共同财产(债务)的范围、归属和处理达成协议的全过程中,由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依法对其订约要素审查后证明其约定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证明活动。本文认为追求财富和营造婚姻幸福都是实现人生价值不可或缺的内容,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将二者合理平衡和长久圆融的最佳途径。一方面,对夫妻财产约定进行公证是有效保护婚姻双方基本财产权益,促进婚姻关系纯正、和谐和稳定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婚姻家庭不受内、外部负面影响的安全工具,是现代文明家庭应当具有的理性和法制素养,也是社会婚姻家庭观念进步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将道德约束的软手段转化为法律保障的硬措施,避免恶意行为对建立稳定家庭和财产关系的影响,有利于维护夫妻彼此的和睦,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所以,其本质上与《婚姻法》及社会所提倡的夫妻间互敬互爱、互相扶持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必将在婚姻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公证法》实施以来公证员严格的任职资格从制度上保证了公证队伍的高素质,依法遴选的具有“高精尖”特性的公证员已逐渐成为公证队伍的主力军,当下公证员的法律素质较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也不遑多让,实践中大量的事实也表明公证为夫妻双方实现风险控制和利益平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已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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