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存在亟待修复的漏洞 ——工伤后遗症直接导致的二次伤害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岩石松(2)
现在来追根溯源、分析原因与责任:省城某知名律师认为应该从护理的角度追究医院的责任,但坚志强本人则认为:医院无权限制一个住院病人的正常行走权利,虽然说出院门去吃早餐,医院负有设施不全【没有内部食堂】与监管不力的责任,但假如自己在医院里面行走中依然存在突发癫痫摔断腿的可能,所以问题的根本原因出在突发癫痫,而与医院管理无关,医院没有责任。如果说坚志强走路有过错,那就更是滑稽可笑了。因为治疗的目的在于康复,如果一个能行走的病人因怕癫痫突发而不敢走路,而长期卧床,不但不利于配合治疗康复,反而会因各种脏器得不到应有的活动而功能日渐衰竭,会使伤病越来越严重。
坚志强发生二次受伤所住的是本单位的小医院,根本就没有治疗癫痫的条件,再说治疗癫痫是医学难题,就在二次受伤之前的半年前,坚志强专门去过北京军都医院的德国进口设备进行过一次癫痫治疗,如此先进的一次治疗后,仍然突发了癫痫,所以单位小医院没有责任。癫痫什么时候发作谁也无法预料,况且发作时会使病人昏厥过去,病人本人无法控制自己,所以病人主观上没有错误。那罪魁祸首只能是癫痫了,但癫痫从何而来?坚志强受工伤前一直很健康,高考体检、入学复检、工作单位体检等,从来就没有此病。脑科专家都知道,脑外伤开颅手术后很可能产生癫痫或偏瘫的后遗症。而坚志强不幸的是同时产生了两种后遗症。平地上走路时癫痫突发,偏偏就摔断了偏瘫的左股骨粗隆间,这不奇怪,符合物理学中材料力学部分的首先从薄弱处断裂的原理。而癫痫与偏瘫是因为发生了工伤后才有的,所以造成二次伤害摔断腿的根本与直接原因在于发生了第一次工伤产生的两个后遗症所致,也就是说发生二次意外伤害与第一次工伤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即从逻辑推理可知,第二次伤害无疑应该认定为工伤。
如果有人认为以上推理属于有意扩大工伤范围的胡乱联系,那么请问什么是公理【或真理】?真理就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应产生的真命题。这种真命题要么反应客观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事物,要么反应物质运动发展的规律。而人们正确认识反应真理靠的是逻辑思维。所谓逻辑思维就是人脑思考判断、推断某一命题的过程总要符合一定的思维规律,这样的思维结果才是正确的。科学研究工作,尤其是离散数学领域,往往是以若干个真命题作为条件,利用逻辑思维的方法推断出一个新的真命题,可以说真命题就是真理。既然第一次受工伤是真理【即是真命题】,第一次工伤的两种后遗症同样是真理【即客观存在】,且癫痫突发也是真命题,那逻辑思维的结果当然就是真理了,既然是真理就得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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