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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卡申请过程的若干法律问题/王克先(4)
2、发卡人是指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开办信用卡业务,向申请人发放信用卡的商业银行。
(一)信用卡申请流程
1、发卡人的信用卡官网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信用卡营销人员向社会公众发布其发行的信用卡种类、功能、申请条件等信息。
2、获知发卡人发布的信息后,需要信用卡的潜在客户即申请人,向发卡人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信用卡营销人员提出申请(有的也可通过信用卡官网的申请通道申请,本文略)。
3、发卡人分支机构或信用卡营销人员向申请信用卡的申请人提供发卡人总行印制的特定格式的信用卡申请表。
4、申请人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并准备发卡人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5、申请人将填写后的信用卡申请表和各项证明材料提交发卡人分支机构或信用卡营销人员。
6、发卡人分支机构初审后层报发卡人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经征信、评分、核实信息等步骤,最终决定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二)信用卡申请流程各阶段的法律性质
1、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前述流程第1阶段中发卡人的信用卡官网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营销人员向社会公众发布发行信用卡的信息,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
《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前述流程中第2、3、4、5阶段是信用卡申请人作出要约这一法律行为的过程。从外部行为来看,其中第5阶段申请人将填写后的信用卡申请表和各项证明材料提交发卡人分支机构或信用卡营销人员的行为是要约。
发卡人对申请人的要约有特殊要求,申请人不能自行制作申请书,需要以发卡人总行印制的特定格式的信用卡申请表作为申请人要约的载体,故必须由发卡人提供特定格式的信用卡申请表,申请人才能完成要约。
实践中,不少申请人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发卡人内部规定的发卡要求,发卡人即拒绝给予申请表。该行为属于剥夺申请人作出要约的权利。申请人有权要求发卡人提供申请表,得以完成要约这一法律行为。
3、承诺或拒绝要约
《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发卡人接受申请人填写后的信用卡申请表和各项证明材料并不意味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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