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现状、问题及对策的工作探究/徐凤林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的法律制度、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执行,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深入思考,撰文如下,仅供商榷。
一、基本现状
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食品安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监管力量;广泛宣传教育、健全监管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一)整合监管力量,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安办、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进行整合,理顺监管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市划分为?个监管责任区,聘请了?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将食安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市政府与监管主体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构建起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普法宣传,打造社会共治格局
市政府围绕建设法治蛟河,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倾力打造社会共治格局。开展监管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业务培训活动,提升监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班,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教育培训活动,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提高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城市之星”评选活动,大力弘扬 “十大守法诚信经营工商户”先进事迹,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安全宣传月,采取街头宣传、咨询服务、服务下乡、“五进”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了公众对假冒、伪劣、有毒食品的鉴别能力,增强了公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几年来,全市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次,培训人员?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人次;张贴宣传材料?余份,推动了全社会依法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