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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王平(6)
三是再审撤销程序的依法启动。当原鉴定意见被否决更改时,根据新的鉴定意见,原来的强制医疗决定存在错误,被申请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启动强制医疗决定的纠错程序,撤销原强制医疗决定。检察机关发现强制医疗决定存在错误应当进行监督予以纠正。目前以再审检察建议形式启动强制医疗撤销程序。撤销程序应当属于广义上的审判监督程序,现行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启动撤销程序的抗诉权,检察机关可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启动再审撤销程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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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 2012-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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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光中 王迎龙:创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 促社会安定有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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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平 微信号xs99z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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