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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体会/李继忠(4)

基础设施(包括PPP模式)建设还是回到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法分制。

六、结论

发改投资[2016]1744号出台,表明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维稳成功。由于明确基础设施PPP,法律适用更清晰。

参考资料

1、《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解读(李继忠 章学祥)
3、《VFM做还是不做?--PPP那些事之二十七》(李继忠 李菡君)

作者简介

李继忠: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工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湖北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律所PPP法律研究中心委员。熟悉FIDIC合同及国际流行的PPP/PFI/PF2标准合同。联系方式:手机:13072744063 Email:lijizhong_007@163.com 博客:www.lijizhong007.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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