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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律师服务浅谈之一劳动合同篇/王平(3)
中小物流企业劳动合同运行中的法律风险。 中小物流企业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等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有:(1)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企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处罚,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企业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主要有强迫劳动者劳动、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劳动条件恶劣等,企业对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接受行政处罚;(3)变更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其法律后果是变更无效;(4)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法律后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企业在解决劳动争议时无法履行举证义务,其法律后果是面临败诉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负有举证义务。
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随着物流企业业务种类的增加和服务范围的扩大,各种形式的用工方式不断涌现,如长期用工、短期用工、季节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外包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日益复杂,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这些都对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现有的管理人员,采取各种可能的学习方式来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同时,积极从外部引进专门管理人才,改善管理队伍的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促使其主动学习专业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素质和能力。总之,完善物流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对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广大中小物流企业来说,持续不断地提高自身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才能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得到发展和壮大[2]。
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与技巧。树立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属于国家公权力予以干预的强制性规范,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企业应积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养成先签订劳动合同再用工的良好习惯,最迟在用工一个月内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3]。
从长远角度看,中小物流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最有效的措施是塑造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小物流企业必须改变家族化管理“一言堂”的模式,从“人治”向“法治”过渡,建立健全企业民主制度,保证员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营造“任人唯贤”的文化氛围,做到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理解人,满足劳动者的精神需求,增强企业凝聚力,使劳动者对企业有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将会大大降低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争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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