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徐凤林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1月初冬,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政法综治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笔者通过反复认真学习,深刻感到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的规律和特点,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政法机关必须用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深入开展理念、指导、机制、方法创新,全面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建设平安中国。
结合平安创建工作实践,经深入进行理论思考,笔者认为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夯实根基,形成共识、齐抓共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领导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围绕建设“平安蛟河”,积极推动综治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要树立大平安理念,把综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严格执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增强各级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三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把综治工作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和奖惩挂钩,落实领导责任查究制度,构建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四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抓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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