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徐凤林(3)
四、夯实综治工作根基,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一要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法院等力量,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建设,建立标准化社区(驻村)警务室,扎实推进警务进社区活动,努力实现“一区一警”,把更多警力投入到社会面治安防范工作中。二要加强乡镇(街)综治中心、维稳办、信访办和治保会规范化建设,抓好专业化、职业化调委会建设,增强法律服务功能,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三要做优做强保安服务业。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建立新型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依法经营服务,推进保安服务业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和水平。四要加强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开展岗位练兵和全员培训工作,提高综治干部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抓好治安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联防队伍,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五要研究解决基层政法、综治部门结构性缺编缺人问题,加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保障经费投入,保障非财政供给人员的误工补贴,建立起广大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综治队伍,为推动振兴发展、建设法治、生态、开放、幸福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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