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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标准与评选全国文明家庭的关系/王礼仁(2)
其二、在双方对是否愿意离婚存在争议时,使用“婚姻破裂”或“夫妻关系破裂”的离婚标准是否更容易判断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婚姻破裂”或“夫妻关系破裂”更抽象,不仅同样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而且最终判断婚姻是否应当离异,还是要回到感情是否破裂上来!
注释
王礼仁:《离婚标准不能动摇——“夫妻感情破离婚标准”保卫战第一枪》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Space/SpaceArticleDetail.aspx?AuthorId=105878&&AID=31510&&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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