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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现状的研究/左慧
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现状的研究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左慧
法院文化建设是提升法官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载体与途径,已经成为法院各级的普遍共识。在当前基层法院在案多人少、各种文化资源相对欠缺的情况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发挥法院文化育警的优势,对法院全面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调查研究,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总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就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对法院文化的内涵理解不够。法院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精神表现的总和。法院文化的价值功能应充分体现在最高院王胜俊院长提出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之中,而在我们一些基层法院中存在在着一提法院文化就是打打球、搞搞体育运动、组织个晚会、看两场电影等片面观念,由于存在这样的片面观念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受到严重制约。
(二)基层法院干警对文化建设的参与度不高。全国80%的案件在基层,法官忙于办案,作为一个经济发展中等水平的基层法院,每个法官年平均办案数量在250件左右,换句话说,就是每个工作日法官都在阅卷、庭审、撰写裁判文书之中,绝大部分法官没有更多的精力参与到文化建设中去,即使法院组织一些文化活动,也是疲于应付,非常被动地参加。法官精力与时间不够是目前困挠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瓶颈”问题。
(三)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组织力量还很薄弱。当前,基层法院组织文化建设的只有政治处一个部门,而政治处通常编制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或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政治处主任一般由党员成员兼任,政治处平常工作除了负责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外,还要负责党建、老干部、工会、团支部、妇委会、人民陪审员、关心下一代等繁重的工作,根本腾不出力量来进行法院文化工作的筹划、实施,实践证明:组织法院文化建设这些务虚的工作,是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的。同时,组织法院文化建设需要丰富的文化工作经验,从基层法院的现实看,普遍不具有文化工作经历,没有形成专业化的文化工作组织骨干队伍。因此,仅靠政治处的1-2人力量是难以承担起法院文化建设重任的。
(四)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显得不足。基层法院没有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都是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一点出来用于搞文化建设。自从2007年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出台之后,许多案件都是由法院贴钱办案,使得本身就非常有限的经费更加是捉肘见襟、雪上加霜,再加之文化建设是软指标,法院的经费首先要满足办公需要和办案需要,有余的情况下,才能拿出来搞一些文化建设。显然,对一些基层法院来讲,加强文化建设还不是一项硬指标,属可有可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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