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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社会化民事执行大格局的法理实践与思考/徐凤林
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法律程序,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审判权威、坚持审判公正、司法为民的根本体现。
近年来,民事执行工作在市人大和上级院的监督指导下,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总目标,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核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执行难”,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一是猛药去疴破解疑难;二是强力震慑严惩“老赖”;三是重拳出击严打“拒执”;四是全面追踪“网上执行”。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为?%,执行回款?亿余元。
民事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执行难”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考验。
一是案件激增,执行工作愈加繁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案件逐年增加,民事执行案件逐年递增。民事执行的内涵不断扩大,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财产刑等统一划归执行机构实施,司法改革实施员额制,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
二是“契约”意识淡化,对抗和逃避执行的行为突出。逃避债务外出躲藏,举家迁移下落不明;转移、隐匿、处分财产,化名存款、挂名置产、账外设账;以暴力手段抗拒执行,侮辱谩骂、攻击伤害执行法官,既要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又要兼顾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执行难度和压力剧增。
三是无财产和仅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所占比重较大。执行实践中,一部分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满足全部债权,造成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理解、不满意。
四是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执行流程、执行公开、等相关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存在随意性。执行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问题还没有完全遏制,执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执行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个别协助执行部门不履行法定义务,甚至通风报信;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联而不动现象时有发生;特殊主体的案件执行难度较大。
综上所述,解决“执行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既需要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构筑社会化民事执行大格局,具体对策如下:
对策一、树立科学执行理念,构筑社会化执行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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