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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创新侦查监督工作的对策与思考/徐凤林(3)
对策三:以规范司法为重点,着力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水平
一要积极投入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黑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格监督执行、变更、撤销刑事强制措施,规范司法,公正办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要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突出惩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经济领域犯罪,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三要以更高更严标准强化对贪污、行贿受贿、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进行侦查的监督,落实自侦案件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措施,规范立案前初查行为,严禁初查阶段采取强制措施、变相拘禁,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四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三个慎重” 执法要求(1、对事关企业发展人员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2、对涉案企业的账户、款物慎重查封、扣押、冻结;3、对企业和经营者慎重披露涉案信息),发挥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滥收保证金、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随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加强涉案款物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良性互动关系,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发挥在押人员立功同步审查监督机制作用,防止以“假立功”逃避刑事处罚。六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审查行政处罚卷宗,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交构成犯罪案件,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确保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对策四: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侦监队伍建设,充实侦监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专业人才,推进侦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侦查监督工作始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侦查监督队伍。二要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练兵,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升适用法律政策能力、审查分析证据能力、案件评查能力、侦捕诉协调能力和网上办案能力,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让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更加规范文明。三要推进侦查监督规范化建设,制定岗位素能标准,建立岗位目标奖惩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激发侦监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侦监工作效率,推进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四要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侦监工作透明度,确保侦查监督权严格依法行使。五要加大侦监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认真解决影响侦监工作发展的人财物问题,确保刑事诉讼法活动顺利进行,为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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