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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法律格言的展开》——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肖佑良(6)
张教授将两案例认定为思想犯的观点,背离了案件事实。行为人实施了投毒行为,实施了开枪行为,行为已经付诸实施了,只是一个工具错误,一个对象错误,才未产生人被杀死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是两行为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他们希望的是,人被毒死或者被枪杀死。所谓的思想犯,要么只有思想,要么虽有行为,但行为仅有思想的意义。例如,用布娃娃代替对方,用针扎布娃娃,企图咒死对方。因此,上述两个案例中的行为人,都有针对被害人人身的实际杀人行为,都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思想犯,而是实实在在的实行犯。张教授的上述四点理由,要么不符合实际,要么是片面的,根本不值一驳,
罪刑法定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大家本能地倡导刑法解释学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许多人并不明白,这是个很大的误区。其实,既然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铁则,那么刑法必然要排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存在你一家,我一家,他一家,大家都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因此,罪刑法定原则本身就决定了,就所处的时代而言,刑法解释的空间是很有限的。当你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去审视我国德日派刑法学者陈兴良教授的《刑法教义学》、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五版等著作,就会发现其中的错误之多,让人难以置信。



作者单位: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肖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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