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请求权基础探析/王克先(13)
[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法(民)发[1989]38号,1989年12月13日颁布);
[06]《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1993年11月3日颁布);
[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1993年11月3日颁布);
[08]王泽鉴著:《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
[09][德] 迪特尔•梅迪库斯著[陈卫佐等译]:《请求权基础》,法律出版社,2012年1月第一版;
[10]金国平:《论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中国法院网,
http://old.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1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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