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实务研究系列之四:PPP项目融资的类型/王冠华(6)
按不同标准可以将公司债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短期公司债、中期公司债与长期公司债
以债券还本付息的期限区分,公司债可以分为短期公司债、中期公司债以及长期公司债。短期公司债的期限在一年以内,中期公司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内,长期公司债的期限在五年以上。
(2)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
以债券是否记名区分,公司债可以分为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所谓记名公司债是指债券上记载了债券持有人的姓名,而无记名公司债是指债券上没有记载债券持有人的姓名。
(3)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以债券发行方式区分,公司债可以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所谓公募债券是指依法可以向社会大众发行的债券,而私募债券是指对特定投资人为对象所发行的债券。
(4)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与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
以投资人是否拥有选择权区分,公司债可以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以及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常见的选择权有可转换公司债、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可退还公司债等;
(5)可提前赎回公司债与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
以是否可以提前赎回区分,公司债可以分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与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所谓可提前赎回公司债是指债券到期前,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间或是随时购回公司债券,反之则为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
(6)一般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换债与可交换公司债
以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区分,公司债可以分为一般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换债以及可交换公司债。一般公司债是指债券发行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申请,由中国证监委核准发行的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在符合约定条件情况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换债是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所发行的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债券,具体内容是指上市公司发行附有认股权证,并且认股权证可以分离出来单独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是指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发行的债券,在符合约定的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以交换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企业债
企业债是发改系统监管债券的一种,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规范性依据主要包括《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2014年4月24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发布的《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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