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案例之如何寻找要点进行有效辩护?/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2)
综上,对于原告主张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被告从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出发,提出该信息没有秘密点,不具有秘密性的抗辩主张,认为原告主张的信息不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原告LA公司主张被告盛某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诉求不能成立。最后被告的抗辩意见得到法庭的采纳,赢得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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