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徐凤林
2016年以来,基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精神,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改革新路径。家事审判团队成立以来,共办理家事案件?件。其中未进入诉讼程序立案前调解和好案件?件;进入诉讼程序?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件,未成年人案件?件),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结案?件,调解率达?%;离婚纠纷案件?件,判决不予离婚?件,准予离婚?件,给予双方冷静期?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家事案件审判体系,构架家事调解审判新格局
一是强化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家事审判调解中心,营造以中华传统“和合”文化为主题、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基调的家庭温馨氛围,装饰涉及民俗典故、普法警示图片和书籍,循环播放家事普法宣传片,设立家事立案绿色专窗通道,运用柔性司法进行立案指导和诉前调解。二是责成一名副院长牵头,建立了由女法官组成的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家事审判团队成员法律功底深厚,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调解能力较强,掌握心理咨询技能,具有良好的心理疏导和沟通能力。其中二人接受过专业心理咨询培训,确保了家事审判团队的适岗性。三是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采取单位推荐和法院选聘方式,在全市具有法律、社工、教育、心理等知识专业背景、热爱社会事务、从事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人员中选聘了?名家事调查员。举行了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开展了家事调查业务培训,有效整合了由司法、行政、社会合力对接解救家庭危机、化解家庭纠纷的调解资源。四是建立家事少年审判合议庭,依法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注重心理疏导,实施法律援助,优先审结案件,缩短办案周期。发挥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法庭教育和判后回访作用,亲情感化,情感交流,消除对立,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心理矫治,促其改过自新。截止目前,家事少年审判庭审理案件?件,帮助未成年人及家属?人。
(二)创新解家事纠纷调处制度,规范家事纠纷化解工作程序
一是建立家事案件巡回审判机制,突破案件审理传统程序,探索家事审判庭审新模式。对原、被告均在本辖区的家事案件,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家事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开庭,进行情感交流、严肃训诫和法治教育,消除对立情绪,恢复双方感情,实现当事人和解目标。二是建立诉前调解程序,由家事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平复家庭纠纷导致的心灵创伤,定纷止争,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截止目前,开展诉前调解和好案件?件。三是建立婚姻冷静期制度。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对无原则性矛盾的夫妻双方,法院以告知书的方式强制夫妻双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冷静缓和,并提供婚姻心理咨询辅导,达到挽救婚姻目的。逾期夫妻双方未和解,进入诉讼程序审理判决。目前,给予双方冷静期案件?件。四是实行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建立了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了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执行合力,有效地保护了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